致上海电镀行业全体会员(企业)信
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保护您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通知,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减少传播机会。尽量不外出、不聚餐,尤其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好的公共场所。如进入宾馆、饭店、酒吧、公共浴室、理发店、商场、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口罩。同时,建议大家取消近期旅游计划。
二、生活要有规律。不熬夜、不酗酒、不暴饮暴食,注意营养均衡,不吃未煮熟、不卫生、腐败变质的食品,不接触野生动物、不吃野味。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机体免疫力。
三、加强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用流动的水、肥皂、洗手液等勤洗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勤晒衣服和被褥等。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如有发热、乏力、咳嗽、胸闷气短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行服药,以防耽误病情。
四、加强家庭防护。注意观察您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特别是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旅行史/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戴好口罩,及时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所在单位相关情况。前往医院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期间,听从医务人员指引,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详尽信息。
五、积极主动配合。如您或您的家属是近期从武汉地区来(返)沪人员,请主动与所在单位联系,报告有关信息,并自觉居家隔离至少14天。隔离期间密切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胸闷气短等症状要提高警惕,立即佩戴口罩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受排查。
六、保持客观理性。通过正规渠道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道,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任何与疫情相关的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上海市电镀协会
2020年1月27日